一、 校园安保联防工作机制(三联防一应急)
1、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,镇分管书记、镇应急分队队长、分管教育的副镇长、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,教委主任、各中小学校长、幼儿园园
长任成员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。
2、 派出所成立专项校园安保巡逻队伍,主要是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巡查,尤其是中心中学有住校的校园周边夜间的巡查。
3、 村级治保队伍。学校驻地村要充分发挥治保队伍的作用,加大对校园周边的巡查,充分掌握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、刑释解教等人员状况,及时报镇综治办、派出所及学校。
4、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应急分队。成立学校安保应急分队,年龄40岁以下,以男性教师为主。中学以级部为单位分别成立10人小分队,小学及幼儿园分别成立3——5人的应急分队。应急分队以教育、派出所为主,组织集中培训,主要用于学校安保及其遭遇突发事件时应急工作。
目前,镇派出所“三联防一应急”队伍均一成立,正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。(1)工作制度,(2)联防制度,(3)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各项制度计划于2月底前全部完善,春节后将由派出所组织各应急分队进行安全防范和巡逻上的培训。
二、 党村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典型
(一)机构设置规范。本着职责明确、务实高效的原则,健全完善村级稳定工作领导小组、综治办、治保会、调委会、巡逻队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、重点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等综治组织建设和人员配置(见附件1),做到机构设置统一,人员配置适应工作需要。上述组织机构及各类信息员等要编印花名册,详细记录人员信息,因换届选举等原因造成的人员调整,要及时更换、存档。
(二)场所建设规范。本着因地制宜、节俭适用、综合配套的原则,规范完善办公场所建设。村级综治办实行挂牌办公,规范为“党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”,有独立的办公场所,配备桌椅、通讯工具、档案柜等办公用品,综治组织职责、平安建设标准等重要内容,要制作刊板上墙(具体内容见附件2)。
(三)规章制度规范。本着规范、完善、便于操作的原则,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,明确各类综治组织的职责任务、工作制度、运行机制等。综治维稳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等要编印成册(见附件2和附件3),以便查阅学习,并按要求常年坚持。
(四)档案资料规范。本着规范管理、归类存档、方便查询的原则,建立规范完善的村级综治工作档案(档案簿册名称见附件4),要充分体现村级综治工作开展情况,台帐记录等资料按要求记录、装订、分类存档,具有连续性、完整性,明确专人负责管理。
附件1
机构设置规范化标准
1.稳定工作领导小组: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,治保主任、调解主任、妇女主任等为成员。
2.综治办:设综治办主任1名,由村“两委”干部担任,下设治保、调解、巡防、普法依法治理、重点人口管理五个小组。
3.治保会:设治保主任1名,有条件的村要专职专设,没有条件的,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兼任。成员不少于3人。
4.调委会:设调解主任1名,有条件的村要专职专设,没有条件的,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兼任。成员不少于3人(必须为单数),至少有1名女性委员。
5.巡逻队:设巡逻队长1名,可由治保主任兼任,巡逻队员不少于2名,配备必要的红白棍、手电、雨衣、雨靴等工具。
6.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:设组长1名,可由综治办成员兼任,成员不少于3人。
7.重点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:设组长1名,暂住人口协管员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人员、闲散青少年帮教人员各不少于1人。
附件2
综治上墙版面内容
一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、原则、方针
目标:从根本上预防减少犯罪,维护社会稳定。
原则:“属地管理”,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。
方针:打防并举,标本兼治,重在治本。
二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
在镇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通过经济、行政、法律、文化、教育等多种手段,整治社会治安,打击和预防犯罪,保障社会稳定,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三、平安村标准
(一)目标任务:
1.治安良好。实现无重大刑事案件,无重大“民转刑”案件、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、无村民严重刑事犯罪、无“法轮功”顽固分子滋事破坏活动或组织窝点。
2.社会稳定。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%以上,实现无重大群体性事件、无进京到省上访案件,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案件。
3.群众满意。居民群众对辖区治安满意率达95%以上;对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知晓率达95%以上。
(二)工作标准:
1.组织机构健全。村“两委”班子充分发挥作用,建立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建设平安领导小组,“两委”委员、村民小组长为成员,定期研究工作,认真制定计划,加快平安村建设;以党支部为核心的融治保、调解、巡防、普法帮教、重点人口管理“五位一体”综治办达到规范化标准,做到人员、任务、制度和报酬五落实。
2.治安管控扎实。常年治安巡逻队或季节性治安巡逻队达到规范化要求,治安信息畅通。新居民登记、办证率分别达到98%和95%,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率达100%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落实,安置率达95%,无重新犯罪。对顽固分子和不放心人员教育转化、防范监控措施100%落实。在农户推广普及安装“电子警卫”装置,安装农村联网报警装置。
3.疏导化解有力。做到每半月排查调处一次矛盾纠纷,排查调处率达到98%,调解成功率达到95%以上,排查报表和调解台账健全。赡养纠纷、邻里纠纷发生率低于1%。
4.法德教育扎实。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村活动,村规民约健全,村务、财务管理规范,“两书制”入户签约率达90%以上。平安建设氛围浓厚,定期张贴综合治理标语,主要街道至少有一条长久性平安建设宣传标语。村庄环境优美,无“脏、乱、差”现象。
四、村综治办职责
1.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、政策和上级综治组织的部署要求,制定和落实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、方案和措施。
2.组织开展治安、安全宣传教育。负责治安巡逻,做好治安、安全防控工作,协助公安机关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。
3.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化解工作。
4.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村工作。
5.在村党支部、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,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。
6.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。
7.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。
8.协助各级安全机关防范和控制敌对势力破坏活动,做好反邪教和防范、控制非法宗教活动工作,及时报告敌、社情动态。
9.在村党支部、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,组织开展平安村居、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。
10.做好上级综治组织和村党支部、村民委员会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
1.协助公安机关、保卫部门组织群众性治安防范,开展看门护院、值班巡逻和安全检查等工作,落实防盗、防火、防破坏和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,预防和制止扰乱治安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。 2.协助新居民管理办公室搞好本辖区内新居民的管理工作。 4.协助公安机关、保卫部门对被判处管制、剥夺政治权利、宣告缓刑、裁定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、考察、教育改造。 5.对有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民间纠纷和闹事苗头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,并协助做好教育疏导工作。 6.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后,及时报告公安机关、保卫部门并保护现场,为查明案件和事故提供线索。 7.向党委、政府或公安机关、保卫部门反映敌、社情动态以及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,并提出工作建议。 8.向人民群众进行遵守社会主义法律、公共秩序、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。
六、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
1.积极调解民间纠纷。要全力调解好婚姻、家庭、邻里、赔偿等常见性、多发性纠纷,控制矛盾纠纷总量,稳定社会关系。同时,要结合实际,妥善处理疑难复杂纠纷和热点、难点问题,务求把纠纷解决在基层。
2.深入开展防激化工作。要坚持抓早、抓小、抓苗头,努力掌握民间纠纷发生、发展和变化的规律,把纠纷化解在激化之前,防止“民转刑”案件和群体性事件。
3.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。可以采取以案释法、以事议法或根据纠纷发生的季节性、地域性等规律,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、法规;也可以根据形势和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,结合出台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联系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进行宣传,解惑答疑。